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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某事

2018-12-21 23:56:32



通常说来,刷豆瓣是我拖延症发作的表现。大约两月前,有几天忙得没顾上看豆瓣,此后一个多月我都不愿再登陆,偶尔点开,扫一眼即匆匆关掉——并不是忙着要做其他事,拖延症的另一种表现而已。

既能直面自己的拖延症,也就不会羞于谈论某些过去乃至过时的话题。同豆瓣保持距离那阵,仅读的几篇豆文中,有篇《吹捧一下肯洛奇》,于我心有戚戚焉——除了态度立场相合,我本人亦有与此文背景事件相似的经历。而今天对我还颇为特别——是我重获自由一周年之日。故随便写几句,留个印。

一年前,我应邀回国,参加某南部城市双年展,绘大型壁画一幅,却因画中一处细节遭警方逮捕,扣押24小时后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拘留五日,壁画在完成当日即遭涂毁。我固未料到会遭此劫,但想来也算不得新鲜事,何况比我冤屈的人和事多了去了。令我略感意外的是一些与双年展相关或无关的人对我投来的敌意和恶意。事发后,双年展即刻切割同我的一切关联(情理之中),并连夜对所有参展者严加审查,移除了一些有隐患的版块和作品。受到株连的操办者或参展者,少有人去质疑、抗议此种审查的荒谬,只将一切肇因归结于我,骂我玩政治,为自己出名而捆绑、牺牲他人(亏我在受审时,一次次挡回警方为追究双年展主办方责任而下的套),乃至对我大肆辱骂(参见此处)。当然这些我都懒得理睬,对诸如“好好的艺术不做,搅合政治做什么”一类的话,我大可理直气壮地说:古往今来,一切的艺术问题都是政治问题。然而,我说的政治,和他们所说的政治,是一码事吗?

和那位金马奖获奖导演不同的是,我画那处生事的细节,只能算一次“引用”,并非是某种确切的政治立场的陈述。我了解那个符号的敏感性和象征性,之所以最终画下,为的是表达“创作自由”的信念——我拒绝审查和自我审查。我决意按照创作原意去呈现作品,直到主办方向我提出修改建议——从专业角度看,这是处理问题的恰当方式(我没等到主办方的建议交涉,十多个警察直接冲上来把我按住,套上黑塑料垃圾袋 [连正经头套都不准备],从开幕式现场粗暴拖走,就像对付一名恐怖分子)。我捍卫创作自由的姿态,自是政治性的,惜无人从此层面去看待我的行为,墙内如此(消息封锁,我也听不到太多议论),墙外媒体亦如此,焦点始终聚于壁画的那处细节,并施以牵强附会的曲解。当然了,大的语境太过荒诞,也怪不得人家目光狭隘,一厢情愿,缘木求鱼了。

有意思的是,警察亦对我的画大加审析,其细致程度相比境外记者,犹有过之(总之,此事件中,记者和警察共同包办了艺评人的工作)。审问时,他们一手持壁画照片,一手持我早先提交的草图,细细核对每处细节的异同——“你对草图的每一处改动,都是别有用心的!”(拜托,您以为作画是抄书啊!)除了关键处的颜色问题,他们的问题还包括:为什么画乌鸦?给谁报丧?为什么画狗?狗为什么望着那把椅子?(明明是望着观众。)雪糕筒(交通锥在当地的叫法,听起来颇有喜感)是什么意思?红色铁栏杆是什么意思?(不是铁栏杆,是装饰性的红漆木栅栏。)画了多少根?(真没数过。)摄像头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还画一个无头人?(那是临摹达芬奇的衣褶习作。)旁边地上怎么还有把刀?你想暗示谁杀了人?……国人总归是不缺文字狱、上纲上线的基因的。

受审时我始终围绕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进行自辩。末了,警官苦口婆心想说服我:你在那面墙上画那把椅子,就好比在犹太教堂里画纳粹标志或者希特勒肖像。对面这种逻辑,我实在没什么好辩的了。最后的处罚决定含糊其辞:因“故意制作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内容”,行为“构成了扰乱公众秩序”,判处五日拘留。近来读到那篇广为流传的“东北最拥挤群租房”,想起一些拘留所往事,打算改日也记一记。不得不说,相对东北看守所,我在南方拘留所的日子,实在是轻松有趣;我要写的内容也相当正能量,管理员不必紧张。(嗯,写这篇日记并不是要表达、讨论什么,纯粹是为后面的拘留所手记作个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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